很多朋友对于上海市特种行业和上海电工证查询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上海一网通办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需要多长时间
1、这个证件办理时间为10个工作日。
2、《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安机关在受理申请材料后,由公安派出所初审,初审期限为10个工作日;初审后,报分局治安支队审核,期限为10个工作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分局向申请人颁发《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
3、经营旅馆业的企业需要申领《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治安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受理的民警当场审核,对申请材料存在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上海备案上海备案咨询
上海市特种行业(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由上海市公安局根据《上海市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建立用于本市公章刻制网上备案、信息采集的公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系统网址是。用户也可以通过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点击链接进入。
在系统上办理完毕刻制公章业务后,可以查询到公章备案信息,查询方式如下:
用户可以登录系统后点击信息查询,输入单位名称和社会信用代码,即可查询相应的公章备案信息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4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意见》(沪劳保就发〔2007〕25号)
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招、退用非本市户籍从业人员,应前往社会保险登记所在地的区外管部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1.用人单位应自招用来沪人员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2.用人单位与来沪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后,应在15日内为其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1.用人单位填写《招工备案登记表(外来从业人员)》(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用人单位填写《退工备案登记表(外来从业人员)》(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1.用人单位取得“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后,可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助经办平台”办理来沪人员招退工登记备案业务。
去车管所或者车管所指定的改装车实施单位。
先填写好《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
1、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到用人单位注册或经营所在地的区、县人保局所属就业服务中心办妥招工备案手续。
2、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时,与劳动者初签、续签、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也应在《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填写清楚。
3、审核通过:工作人员在“上海市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内,做好招工登记备案的信息维护。
4、用人单位按国家和本市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劳动者人事档案的调集、保管等工作。
5、用人单位招用持有《劳动手册》的劳动者,还应在该《劳动手册》和档案袋中的《劳动力登记表》内做好相应的招工日期记载并盖章。免费办理,当场办结。
上海租房都是要备案的。等租客搬入不久后,居委会负责户口的工作人员就会登门核对信息。
三、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2000修正)
1、之一章总则之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旅馆、印章刻制、印刷、旧货、音像制品复制等特种行业和下列公共场所:
2、(一)舞厅、卡拉OK(包房)、游戏(艺)机房、台球室、游乐场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以下统称娱乐场);
3、(二)电影院、剧场、音像制品放映场所;
4、(三)设置 *** 项目的服务场所;
5、(四)咖啡馆、茶座、经营酒类的餐饮场所;
6、(五)体育场(馆)、游泳池(场)、溜冰场、营业性射击场;
7、(六)大型公众性临时活动场所。第三条上海市公安局是本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区、县公安部门和专业公安部门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工作。第四条本市工商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体育、旅游、文化广播影视、绿化、商业、卫生和新闻出版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第二章许可和审核第五条开办特种行业或者除娱乐场外的公共场所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应当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以下简称《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上海市公共场所治安许可证》(以下简称《公共场所许可证》)以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开办娱乐场所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在申领营业执照前,应当经公安部门审核同意。第六条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9、(一)营业场地的布局和设施符合治安管理要求;
10、(二)符合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规定的资质条件;
11、(三)有治安管理制度及相应的管理措施;
12、(四)有符合条件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
13、(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申领《公共场所许可证》或者开办娱乐场所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4、(一)建筑物及各项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5、(二)有与经营项目、活动人员容量相适应的场地;
16、(三)营业场地的布局和设施符合治安管理要求;
17、(四)有符合条件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特种行业和除娱乐场所外的公共场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
18、(一)被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公共场所许可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自被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公共场所许可证》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19、(二)因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贪污贿赂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娱乐场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并不得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活动:
20、(一)因犯有 *** 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赌博罪, *** 、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或者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21、(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22、(三)因违反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规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娱乐场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第十条国家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特种行业或者公共场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第十一条申请开办特种行业或者公共场所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公安部门或者有关的专业公安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公安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共场所许可证》或者签署娱乐场治安核准意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上述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23、举办大型公众性临时活动的单位,应当在举办活动预定日的十五日前,向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或者有关的专业公安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公安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给《公共场所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24、禁止租借、 *** 、复制、涂改、伪造《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共场所许可证》或者娱乐场所治安核准意见书。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