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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罗马民法大全是拜占庭帝国的吗
1、罗马民法大全是:拜占庭帝国的法律文献。
2、拜占庭帝国和《罗马民法大全》4世纪末,罗马帝国分裂,东罗马帝国又被称为“拜占庭帝国”。拜占庭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主持编纂《罗马民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汇纂》《法理概要》《新法典》四部法典,奠定了欧洲民法的基础。
3、《罗马民法大全》是拜占庭帝国4部法律文献的统称,制定时间529年(查士丁尼统治期间),目的:稳固帝国的社会秩序,保证皇帝的专制权力;地位:是罗马法的总结和更高成就,也是欧洲历史上之一部系统完备的法典;影响:对财产、买卖、债务、契约关系等作出明确规定,奠定了欧洲民法的基础。仍然承认奴隶制,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奴隶的地位。
4、拜占庭帝国发展历程:395年,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两部分,东罗马帝国都城(君士坦丁堡)旧名拜占庭,又称"拜占庭帝国”;7世纪起,在外族入侵、军事势力进攻、对外战争、财政枯竭等因素的影响下,国势日渐衰弱;1453年,奥斯曼帝国攻破君士坦丁堡,改名为伊斯坦布尔,拜占庭帝国最终灭亡。
5、文明成就:《罗马民法大全》影响:对文明,对基督教、希腊罗马的古典文化传统,以及西亚、北非等地的东方文化因素兼收并蓄,创造出独具特色的拜占庭文化。对欧洲保存了大量的希腊、罗马古籍,为后来西欧的文艺复兴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营养。对文化交流是一个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为东西方文化的交流架起了桥梁。
二、谁制定罗马民法大全几世纪
1、罗马民法大全,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下令编纂的一部汇编式法典,是罗马法的集大成者,该法奠定了后世法学尤其是大陆法系民法典的基础,是法学研究者研究民法学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资料之一。
2、该法典由四部分组成,分别为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以及新律。最后完成于公元530年左右。法典内容为东罗马帝国时期的皇帝敕令,以及权威的法学家对于法律的解释,还有给法律学生当作法学的入门教材等。
3、在整个编纂工程完成之后,任何对于《民法大全》的评论或者其他立法都被禁止。该法奠定了后世法学尤其是大陆法系民法典的基础,是法学研究者研究民法学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资料之一。
4、公元530年,查士丁尼再度任命特里布尼厄斯为主席,11名博学、有名望的法学家和从别留托斯、君士坦丁法律学校选出的5名教授为委员,共同将历代罗马著名法学家的著作,整理并进行摘录,共花费3年时间编成了《学说汇集》,又名《查士丁尼学说汇编》,于533年底颁布施行。
三、罗马民法大全包括哪四部法律文献
《罗马民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法学会纂》、《法理概要》、《新法典》这四部法律文献。
1、《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典》由委员会把自2世纪初以来历任罗马皇帝颁布的法令收集在一起,剔出其中互相矛盾的条例后编成。委员会有权力用现存的所有资料,并可加以增删、修订,随后把这些敕令分别标上发布皇帝的名号,以及施行的对象与日期,再按内容分类,按时间先后排列。
2、《法学汇纂》:《法学汇纂》由委员会把历代罗马法学家有关法律问题的论文和著作汇编而成。编纂《法学汇纂》并非易事,委员会成员们深入研读了大量的历史文献和经典著作,从中搜集各种关于法律问题的论文和著作。他们致力于筛选出最重要、更具代表性的文献,以确保这本巨著的高质量和权威性。
3、《法理概要》:《法理概要》由委员会编成指导学习法律的文献。《法理概要》对市民法和万民法的定义为市民法与万民法有别,任何受治于法律和习惯的民族都部分适用自己特有的法律,部分则适用全人类共同的法律。
4、《新法典》:《新法典》由查士丁尼命人将自己执政时期的法令编辑而成。
《民法大全》又称“查士丁尼法典”或《国法大全》,是《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汇纂》、《法理概要》、《新法典》四部法律文献的统称,由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下令编纂的一部汇编式法典,是罗马法的集大成者。
该法典由四部分组成,分别为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汇纂、法理概要和新法典。最后完成于公元530年左右。法典内容为东罗马帝国时期的皇帝敕令,以及权威的法学家对于法律的解释,还有给法律学生当作法学的入门教材等。
在整个编纂工程完成之后,任何对于《民法大全》的评论或者其他立法都被禁止。该法奠定了后世法学尤其是大陆法系民法典的基础,是法学研究者研究民法学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资料之一。
《查士丁尼法典》明确宣布皇权无限,维护教会利益,巩固奴隶主的统治地位;法典要求“人人都应安分守法”,否则,要依法给予严厉制裁;法典还特别强调奴隶必须听命他的主人的安排,不许有任何反抗,查士丁尼编纂法典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完全一致的,他试图通过法律规范的系统化,达到巩固皇权的目的,并运用这个法典来为其挽救奴隶制的统治服务。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查士丁尼法典》百度百科-《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四、民法大全什么时候颁布的
1、《民法大全》则是一部汇编了从公元二世纪到公元六世纪、近四百年里各类敕令、文书、判例、投票与理论著作的百科全书式法典,只有《新律》部分为534年后颁布的法令;因此《民法大全》既不能算是一部新法,也无法用某个年份来做时间界定。
2、《民法大全》的颁布标志着罗马体系的最终完成。
3、公元前27年罗马帝国建立之后,为了对庞大帝国进行有效统治,帝国前期的皇帝都非常重视法律的制定。同时许多著名的法学家从法理上对公民法和万民法作了详细的论述,大大丰富和完善了罗马法的内容。
4、从3世纪开始,帝国内部自由民间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消失,原先适用于不同法律主体的公民法和万民法之间的区别也失去实际意义。罗马法进入整理和提炼的阶段。罗马帝国的哈德良皇帝、戴克里先帝、东罗马帝国的狄奥多西二世都曾组织人力进行过法典的整理和编纂工作。
5、6世纪的查士丁尼皇帝励精图治,希望重振罗马帝国的国威。他设立专门委员会编纂罗马法,形成了包括《查士丁尼法律汇编》《法学总论》《法律汇编》《新敕令》四种法律文献在内的法律汇编,统称为《民法大全》,这是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的标志。
6、《民法大全》不但是罗马史上而且是欧洲各国历史上之一部最为全面而系统的法典,它系统地搜集和整理了自罗马共和时期至查士丁尼为止所有的法律和重要的法学家著作,卷帙浩繁,内容丰富。
7、民法大全它确定了统一的无限私有制的概念,提出了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标准,体现了私有制和商品交换本质的法律关系问题。它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本身已经发展到了最发达、最完备的阶段,对以后欧洲各国的法律和法学的发展有较大的影响。
8、(1)根据法律所调整的不同对象可划分为公法与私法。公法包括宗教祭祀活动和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规范;私法包括所有权、债权、婚姻家庭与继承等方面的规范。
9、(2)依照法律的表现形式可划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成文法是指所有以书面形式发布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包括议会通过的法律、元老院的决议、皇帝的敕令、裁判官的告示等;
10、(3)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可划分为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市民法是指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
五、罗马民法大全是谁编纂的
罗马民法大全是查士丁尼编纂的。
查士丁尼是拜占廷帝国的统治者,他意识到罗马帝国的法律需要系统化和梳理,于是下令编纂罗马民法大全。这一编纂工作旨在整合、系统化和确立罗马帝国的法律体系,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稳定。
罗马民法大全分为十二卷,涵盖了当时罗马帝国的各项民事法律规定。它将过去的法律杂乱无章的碎片性规定整合在一起,并进行了梳理和完善,形成了较为系统和完备的法律体系。查士丁尼大全对私法、商法、婚姻法、财产法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
罗马民法大全是欧洲法律史上的里程碑,对后世的法律发展和影响深远。它成为了欧洲大陆法系的基石,对现代民法的起草和法律体系的建立产生了重要影响。其原则和规定成为了后来各国民法典的重要参考和借鉴对象。
4.查士丁尼大全的传播与影响范围
罗马民法大全最初是用拉丁语编纂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被翻译成了各地不同语言,并在整个拜占廷帝国范围内推广。它不仅在拜占廷帝国内部起到了统一法律的作用,还传播到了欧洲其他地区,对后来的欧洲法律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5.查士丁尼大全的延续和影响至今
虽然罗马民法大全编纂于公元6世纪,但它的影响一直延续至今。许多国家的民法典仍然受到罗马法的影响,尤其在大陆法系国家,罗马民法原则仍然具有重要地位。它奠定了许多重要法律概念和制度,为现代法律体系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罗马民法大全的编纂标志着罗马帝国法律制度的系统化和完备化,它是历史上法律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对后世的法律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编纂和传播过程中经历了数百年的演变和发展,至今仍然对现代法律体系产生着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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