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询问时间规定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询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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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派出所正常询问多长时间
1、派出所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询问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不得超过24小时。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2、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4、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5、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6、综上所述,发生治安案件,派出所先调查,对当事人可以带回去询问,治安案件询问期限在8个小时以内,根据询问的结果确定处罚措施。治安拘留期限不超过15日,如涉嫌刑事责任,可能会对当事人刑事拘留,之后批捕,这样关押的期限就比较长。
7、被询问人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8、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询问时间不能超过多久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2、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4、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5、被询问人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6、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7、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8、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9、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三、公安机关询问时间规定
1、公安机关询问时间规定是指在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证人等涉案人员进行询问时,对询问时间、时长等方面所做出的具体规定。
2、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询问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公安机关在决定对涉案人员进行询问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询问时间。询问时间应当尽量避开涉案人员的正常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避免对其生活和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4、公安机关在询问涉案人员时,应当控制询问时长,避免长时间连续询问导致涉案人员身心疲惫,影响询问效果。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的询问时长有明确的限制。一般情况下,单次询问时长不应过长,同时,公安机关在连续询问之间应当给予涉案人员适当的休息时间。
5、在特殊情况下,如涉及重大案件、紧急情况等,公安机关可能需要延长询问时间或增加询问次数。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并确保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公安机关在询问涉案人员时,应当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询问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涉案人员也有权对询问过程提出异议或申诉,公安机关应当认真听取并依法处理。
7、公安机关询问时间规定涉及询问时间的确定、询问时长的限制、特殊情况的考虑以及询问过程的监督等方面。这些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询问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依法开展询问工作。
8、《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9、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10、《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11、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传唤人。
四、证人询问时间规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询问证人不得超过12小时。
证人在被询问时具有一定的自由性,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在必要时可以通过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询问证人的时间一般是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越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是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对证人就案件情况以言词方式进行调查询问的一种活动。
1、精神病患者。但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期间经历的事实,或者与智力状况相适应的事实,可以作为证人提出证言。
2、未成年人。但未成年人对与自己能够理解的,与年龄相适应的事实,可以作为证人提出证言。
3、本案的诉讼 *** 人。本案的诉讼 *** 人与证人的地位相冲突,因而不能作为证人。
4、在民事诉讼案件审理中担任审判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和律师、法警以及参与民事案件的检察人员不能同时定为该案的证人,因为那样会造成角色冲突,不利于案件的公正性,也不利于诉讼程序的维护。
综上所述,询问是公安机关了解案情,还原犯罪发生过程的重要手段,刑事诉讼法询问12小时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五、询问和讯问的时间规定
1、讯问持续时间一般是不得超过12小时,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2、询问查证的时间不能超过8个小时,有可能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拘留的,询问的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关于询问的法定程序规定,是要求侦查人员出示工作证、询问通知书;
3、无论是询问、还是讯问,都应该依照法定程序。
谈话、讯问、询问笔录在证据体系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并直接影响执纪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面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任务,面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的要求,证据审核把关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笔者结合在审理部门的实践经验,谈谈对谈话、讯问、询问笔录审核把关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审核笔录文头使用是否规范。针对不同阶段和不同谈话对象应使用不同种类的笔录:初核谈话中,对系 *** 党员的被核查人应使用纪委监委双头谈话笔录,对非 *** 党员的监察对象应使用监委单头谈话笔录;对监委以涉嫌职务犯罪立案调查的被调查人,以及以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立案调查的涉案人员,应使用监委讯问笔录;对证人在初核阶段和调查阶段均使用监委询问笔录。
审核谈话、讯问、询问时间是否合理。着重审查谈话、讯问、询问是否遵守时限规定。如未采取留置措施的,单次谈话、讯问、询问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其间应当保证被谈话人饮食和必要的休息。已采取留置措施的,单次谈话、讯问、询问不得超过六小时。被调查人休息、就餐、思考及其他中断谈话时间较长的情况,也应客观反映到笔录中。
审核个人基本情况是否记录全面。注意审核被审查调查人是否为 *** 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监委委员等,特别要审核与违纪违法和犯罪问题相关的职务和任职时间等情况是否清楚,还要看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行政处罚、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
之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关于本次询问时间规定和询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