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社保增减员时间这个问题,社保减员生效时间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社保每月几号增员减员
社保每月接受减员办理的时间是每月的月初到15日。要注意以下几点:企业员工参保人员的增减变动要在每月的月初到15日内到养老保险中心办理手续。办理参保人员减少要带身份证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单位填写增加变动表,到区养老保险中心的大厅办理手续。社保减员增员是单位或公司在本单位社保系统里面增加一个人给其缴纳社保就是增员,减少去除一个人不再为其缴纳社保就是减员。
社保减员一般是月初到15日内办理。而且一般生效时间是在下个月。社保减员包括到达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关系等条件。但是社保减员当月仍要继续扣费,而社保增员则是从下个月开始扣费。
新增员工社保参保需要哪些材料?
1、录用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失业职工提供《失业证》或《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原件;
3、《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二份(失业职工一式三份);
6、《劳动合同信息管理报表》电子档;
综上所述,社保减员要在每月的月初到15日内办理相关手续,而且一般生效时间是在下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北京社保每月几号增减员
如果是离职人员调动,那么从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按照本区转出或者是外区转出,为其减员就可以了。如果是离职人员拟定领取失业金,就要从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中进行减员,然后报盘,到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登记科柜台前办理,时间为每月5日至25日。
社保服务平台5-25日开放,如果是25日以后辞职,5月就无法减员了。社保就交到5月。只能6月5日才能减员。规定当月25日至次月5日增员或者减员,是因为每月的1-5号规定为社保网申系统维护时间,进不去。每月25号之后要扣缴,你如果不在25号前做增员的话就赶不上本月25号至月底的扣缴了。减员也是一样,你要是在25号之后办理减员,就晚了,已经扣掉你的费用了。所以当月25号前申报增员或减员,当月即生效,25号之后申报就算作是下个月的了。
1.北京社保增减员时间是每月5-25日
2.如果前单位在25号才减员,当天新单位无法增员,只能等下月5号以后才增员
3.原单位离职15天内减员合法,新单位入职一个月内增员合法
单位在网上办理社保减员,当天就可以提交,在提交减员信息之后会存在2-4小时的审核期。当天内就可以完成。但是在每月初1日至4日,社保税务结账时,是不能办理减退的。
每月社保增员的办理时间为每月的5日至25日。用人单位办理网上增员成功后,对于首次参保人员,应在收到地税部门申报转换成功信息的五个工作日后,持以下资料到参保单位所在的市、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证卡 *** 手续。
企业社保缴纳的时候社保增减员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每个地区的时间都不一样,而在北京,社保增减员截止日为当月16日。也就是说为员工申报社保增减员必须在当月16日前办理。北京社保公积金增减员截止日均为当月19日。
如果增减员时间在节假日,其增减员时间会提前。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三、社保增员、减员流程一般是什么时候办理
社保增员大多是当月增员下月生效,也就是下月扣费;
当月减员也是下月生效,那么就要当月继续扣费;
有些以月初5号为划分点,例如当月5日前增员可以算当月生效,当月需扣费;
当月5日前减员可算上月已生效,则算上月已停保,当月不需缴费;
不过各地政策和时间划分不统一,还是需要自己咨询为准。
参保单位所提供的表格(一式两份)和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人事章(其它章不能用)
单位参加保险人员分两类,一类为从未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新参保人员),另一类为调入本单位时曾在北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转入人员)。
(1)办理所需材料(须加盖公章):
①身份证复印件(本市城镇人员);
②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本市农村户口、外埠城镇及外埠农村户口人员还需提供。如果四险和医疗一起办理时请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一份)
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的,需在增加表中注明:“增加人员的缴费人员类别及相关信息已由单位核实无误,如有问题由单位负责”,并须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1)办理所需材料: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4.经办流程:单位网上取号后携带所填报表及相关资料到一层服务大厅收缴部窗口办理
四、社保增员减员每月截止日期
社保增员每月截止日期是每月的15日前,减员截止日期是每月的15日。
企业应在每月15日前完成社保增员手续,以便当月生效;超过该日期则次月生效。同样,社保减员也应在每月15日前办理。办理增员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录用人员的身份证、失业证或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适用于失业职工)、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录用人员登记表、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信息管理报表电子档和一寸照片。办理减员时,需提供身份证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所有手续在养老保险中心完成。社保变动由企业社保专管员通过线上平台操作,增员审核需几天时间,周末不进行审核。
1、缴费基数:通常以员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缴费;
2、缴费比例:由地方 *** 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包括单位和个人部分;
3、缴费周期:一般为每月缴纳,部分地区可能有季度或年度缴纳的规定;
4、补缴政策:对于欠缴的社保费用,多数地区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补缴;
5、异地转移:员工跨地区就业时,其社保关系可以进行跨地区转移。
综上所述,企业需在每月15日前完成社保增减员手续,增员需提交包括身份证、失业证等材料,减员提供身份证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所有操作在养老保险中心通过线上平 *** 成,增员审核需数日,逾期则次月生效,周末不审核。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五、社保增员当月最迟几号
1、【法律分析】:每月社保增员的办理时间为每月的5日至25日。用人单位办理网上增员成功后,对于首次参保人员,应在收到地税部门申报转换成功信息的五个工作日后,持以下资料到参保单位所在的市、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证卡 *** 手续。
2、根据社保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员办理参加社保,缴纳社保费用。因此用人单位新聘用职员后必须及时办理社保增员手续,待员工离职后再办理社保减员手续。
3、缴费单位当月社保费应在当月内申报缴纳。每月16日,税务机关统计需批量申报的缴费名单,审核无误后,进行批量处理。具体批扣情况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6、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7、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8、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社保增减员时间和社保减员生效时间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