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上海债权债务律师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上海债权债务律师以及上海擅长打欠款纠纷的律师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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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情形
律师费由被告、过错方、败诉方承担的情形比较多,1、合同中明确约定。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3、制止商标权侵权行为时。4、制止著作权侵权行为时。5、制止专利权侵权行为时。6、制止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时等等。
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要求承担 *** 或解决纠纷产生的律师费用,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原告起诉时可以主张律师费由被告承担。如果约定的律师费符合当地律师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且提供实际支付凭证,法院应当支持。
《合同法》第74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 *** 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 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1999]19号)第26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 *** 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法律依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17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之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 *** 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法律依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1号)第26条,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之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 *** 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专利法》第65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法释〔2015〕4号
)第22条权利人主张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合理开支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确定的赔偿数额之外另行计算。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7条第3款,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 *** 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法律依据:《担保法》第21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实现债权的费用,可以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法律依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 *** 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11号
)第18条第1款,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者委托 *** 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法律依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10号)第18条,原告及其诉讼 *** 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鉴定费用、合理的律师 *** 费用,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支持。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1号)
第22条,原告请求被告承担检验、鉴定费用,合理的律师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支持。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法发〔2014〕11号)第15条,合理确定诉讼费用的负担主体,在原告胜诉时,原告支出的合理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评估费等费用可以判令由被告承担。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工作规范(试行)》(2017年4月1日)第28条,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将协议内容同时在法院公告栏、受诉人民法院官网或者其它相应媒体公告,并通知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公告期间不少于三十日。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确认被告实施了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的行为以及停止实施环境污染、破坏生态行为的具体方案;(二)对于已经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明确被告应承担的环境修复责任;(三)确定环境修复方案、环境修复的实施和监督主体,以及环境修复费用的具体金额、支付对象等;(四)对于已经造成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的,明确被告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五)原告请求赔礼道歉的,应明确在有相当影响的媒体上进行书面道歉;(六)确定被告承担的检验、鉴定费用,原告合理的律师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法释〔2019〕8号)第14条,原告请求被告承担下列费用的,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予以判决:(一)实施应急方案以及为防止生态环境损害的发生和扩大采取合理预防、处置措施发生的应急处置费用;(二)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诉讼支出的调查、检验、鉴定、评估等费用;(三)合理的律师费以及其他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
12、存在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情形时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法发〔2016〕21号)第22条,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非诚信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节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杠杆作用,促使当事人选择适当方式解决纠纷。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13、无正当理由不参与调解或有明显恶意导致调解不成存在过错时
法律依据:《更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7〕105号)第15条,发挥诉讼费用杠杆作用。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免收诉讼费。诉讼中经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与调解,或者有明显恶意导致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第52条第2项,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仲裁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合理时,应具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及/或 *** 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因素。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9版)》第52条第4项,仲裁庭有权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等。仲裁庭在确定上述费用时,应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当事人或 *** 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有关因素。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3版)》第61条,仲裁庭有权决定当事人中的过错方补偿守约方因办理案件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年)》第74条第3项,第4项:“仲裁庭有权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服务费、保全费、公证费等)”。“胜诉方要求败诉方承担其办理案件的律师服务费的,仲裁庭应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 *** 律师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有关因素予以裁定。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具体金额且有律师 *** 的,从其约定,但最多不超过胜诉金额的百分之十五;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对实际支出的律师服务费,支持的额度最多不超过胜诉金额的百分之十五。”
15、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 时(限上海地区)
法律依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几点具体意见》的通知(沪高法民[2000]44号)14、律师费可否作为损失要求赔偿?我们认为,所谓损失,是指因违约方或加害人的不法行为给受害人带来的财产利益的丧失。律师费在性质上应属于财产利益,原则上可以作为损失,但不能超过加害人或违约方应当预见到的范围。鉴于目前律师收费有按规定收费和协议收费两种,我们认为,受害人与律师协商确定的律师费,如果高于有关规定的,则高出部分可认为超过了加害人或违约方应当预见的范围,对超出部分应不予支持。
16、劳动者劳动争议 *** 时(限深圳地区)
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58条,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劳动者胜诉的,劳动者支付的律师 *** 费用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是更高不超过五千元;超过五千元的部分,由劳动者承担。
二、收到邮储银行委托上海禹众律事务所催款的律师函是真的吗
收到邮储银行委托上海禹众律事务所催款的律师函是真的吗
收到邮储银行委托上海禹众律事务所催款的律师函不是真的。
一,银行快递过来的催收函律师函有真有假,真的一般都是用邮政快递的,催收函无非是用函件的形式快递给你,跟催收的催收 *** 差不多。至于带有公章的律师函,真的是平台准备找律师要走诉讼程序吗?其实很多银行和网贷平台都有合作的律所,催收也分为 *** 催收和法律催收, *** 催收一般负债人都知道,法律催收一般只指给你快递带有法律文件的催收,实质上也是无形的给你施压,让你害怕赶紧借钱把欠款还掉,文件格式都差不多,无非就是把名字欠款金额不一样,盖个律所的公章而已,真收到了有钱可以协商。
二,贷款逾期,银行的催收有多种方式,比如 *** 催收,上门催收,邮件催收,律师函催收等,在法律上都属于有效催收,适用于民事诉讼时效中断。即确保银行债权的时效性,一直处于法律保护之中。银行催贷方式和许多网贷平台及民间小贷公司有很大区别,下面重点分享关于银行上门催收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借款逾期30天以内,且金额较小的,银行一般采取 *** 催收方式。超过30天就会上门催收,重点是请你签收“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了解你的还款来源,还款意愿以及生产经营状况等重要信息,为下一步催收工作做好调查准备。
2.工作人员要求。一般银行规范的要求是双人上门催收和调查,并持工作证和身份证,你的借款合同及欠款本息账单(银行内部会计凭证),至于介绍信和委托书没作强行规定。因为以上两证已经足够证明其身份和工作性质。
三,禁止性规定。所有银行规定,不管是银行客户经理,还是第三方催贷人员催收都是严禁收取借款人现金或银行卡,以防止客户资金被挪用盗用。即使借款人要还款,也是自己去银行柜台还,而不是把现金或银行卡交给客户经理或三方催款人员 *** 还款。所以,如果有催收人员找各种理由收取现金或你的银行卡,显然他不是骗子就是有歹意的工作人员,请千万别上当。
四,说了这么多理由,不外乎是怕上当受骗而已,千万不要以此为借口推脱还款。其实,自己贷款多少,什么时候该还,自己肯定一清二楚,对吧?至于银行采取什么方式催收,已经是次要。银行上门催收,一是要求取得时效证据,二是了解你的真实情况及还款意愿。一句话,你有能力还,就提醒你尽快还款,没有能力或有逃避债务企图的,银行会及时采取下一步行动的。作为借款人只要积极主动按照约定还款,别把自己的现金和银行卡交给他人 *** 还款,也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收到银行邮件外访催缴通知函,会真上门吗?
面对疫情,很多人开始出现负债逾期,无能力偿还。今天讲一下关于催收上门的知识点。
只有信用卡逾期金额大于1万以上才有可能会上门。1万以下短信 *** 催收为主,上门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没有还款意愿(被短信 *** 催收后,换手机号码或者关机失联,这种情况下被上门的可能性非常大)
2、欠款金额太多(只有欠款本金超过1W以上)
3、逾期时间太长(一般逾期时间超过3个月没有还清欠款)
1、出发(催收人员上门不会单独成行,每次外访至少有两名外访员参与--取个案材料、介绍信、录音笔和相机)
2、通报(致电客户负责人报告到达的时间,客户负责人会对到达的时间进行记录并且会随时清楚外访人员的确切地点和行动时间)
3、拍照(对目的地址周围环境进行拍照取证)
5、访问(在访问过程中如果找到借款人本人,外访员会立即表明身份并表明来意,核对客户的手机、住宅 *** 及联系地址等信息,请客户签收《催款通知书》。如果借款人不在,关系人应门,外访员会详细询问关系人和借款人的关系侧面了解借款人的经济情况,请关系人转达还款信息并视情况请关系人代偿,最后请关系人代签《催款通知书》。
如果无人应门,外访员会先拨打借款人住宅 *** ,注意听门内是否有 *** ,再拨打借款人的手机核对住宅地址。同时有经验的外访员会在借款人居住的周边进行走访调查,找借款人的邻居、物业居委会、片警、保安等收集借款人的相关信息。如果借款人有固定的私人信箱,外访员会将《法律告知书》装入信封,注明“非本人请勿拆阅”后投入借款人信箱)
以上,上门催收都是合法合规的,如果遇到暴力催收,违法上门催收等情况,借款人要学会收集相关的证据,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逾期后多久,一般至少要4个月后银行才会
首先要搞清楚根据欠款金额,逾期情节不同,的性质不同,分为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通常以信用卡罪的。构成信用卡的条件包括,以主观占有为目的的信用卡恶意透支;逾期时间超过3个月,收到银行两次有效催收(短信、 *** 、上门等等);逾期本金达到5万。这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经银行催收两次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款的,银行才能,加上两次有效催收的时间间隔,银行至少要4个月后才会
信用卡逾期金额小且超过90天不还款也可能会被,只是不以信用卡而已!也就是民事诉讼!
法律角度来说不一定非要收,没有法律效应,但是从解决事情角度来看,更好收到,有助于后续协商。
托收函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通知。你不必签字。然而,你拒绝催款信表明你不想偿还太多。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能会采取其他措施收取,例如直接将您告上法庭强制执行。
一、如果你不处理托收信会怎么样
如贷款人收到催款函后未办理,在一定期限后,银行将向贷款人,要求贷款人偿还欠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贷款偿还一般原则: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应在短期贷款到期前一周和中长期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向借款人发出还本付息通知;借款人应及时准备资金,按时还本付息。贷款人应及时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做好逾期贷款本息催收工作。贷款人未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贷款的,按照规定处以利息罚款;本金、利息不能返还或者不能偿还的,应当催还或者依法提讼。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当与贷款人协商。
托收函是为逾期还款的人发放的,因此毫无疑问,当您收到此通知时,意味着您的个人信用已因逾期还款而受损。然而,你不必走在薄冰上,也不必过于焦虑,因为短期逾期还款和少量还款不会对未来申请贷款或信用卡造成障碍。因此,收到催款函后,立即还款是您的首要任务。
托收函通常在 *** 托收失败时发出。此举旨在制造紧张气氛,敦促借款人立即还款。这是银行盘活不良贷款的一种手段。当然,这并不排除在银行向提讼作为最后手段时,它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不过,如果借款人的欠款行为不是有意而为之,实在是经济困难所致,银行通常不会走到打官司这一步。如果实在是还款困难,可申请延期还款,或协议还款,所谓协议还款也就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只归还一部分资金即可。所以,收到催款后更好是给发回函,避免发生不必要的。
催收函不是书,也不是判决书,并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但它具有强烈的震慑作用,是一种严肃地警示。
邮政催款函和普通信封不一样。邮政催款函,时效性差,因为超过诉讼时效导致催款无效。提前递交,债权人留意邮件的投递情况,若发生邮件遗失,还需及时补发。信封,是指人们用于邮递信件、保守信件内容的一种交流文件信息的袋状包装,信封做成长方形的纸袋。
信用卡欠款律师函是通过什么方式发出
银行催收文件和律师函一般都是通过邮政信件的形式传达,需要收件人本人亲自签收,收到文件后,在一定时间内未处理的,就会通过传票判决,然后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委托 *** 人
当事人、法定 *** 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 *** 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 *** 人: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追讨欠款律师费用
收费标准:律师办公室面谈每小时收费人民币200元;上海市区内当事人指定地点面谈每小时收费人民币500元(提醒:咨询请提前预约,不满1小时以1小时计)
债务事先支付律师费,追回款项全部由债主所有;追讨债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费用据实结算,包括:调查费、取证费、一、二审诉讼或仲裁费、执行费、工商费、交通住宿费等;
债主事先支付部分服务费,事后按追讨回款项较小比例(10%-50%)付费;追讨债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费用据实结算,包括:调查费、取证费、一、二审诉讼或仲裁费、执行费、工商费、交通住宿费等;
债主不支付任何费用,按追讨回款项较高比例(20%-50%)付费;
适用范围:客户历年累积的应收帐款金额较大,债务人数量众多,又遍布于不同的省份之间,且欠款年限不等,清欠难度各异。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1、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2、上述二、三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 *** 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 *** 一审而 *** 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 *** 一审再 *** 二审的或曾 *** 一审或二审,再 *** 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 *** 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