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民事纠纷时效多长时间和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民事纠纷时效多长时间以及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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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纠纷时效性是多久
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有三年。三年的时效期限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最长诉讼时效是二十年,从权利被损害之日算起。
2.一定的事实状态必须持续一定的时间。
3.二者结合才能构成时效,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取得权利或者丧失权利。
1.时效是法律事实。不论是时效的法律后果是引起权利取得,还是引起权利灭失或者引起权利不受保护,时效均为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依据。
2.时效是状态。时效的法律后果是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状态持续的经过法定期间而发生,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
3.时效具有强制性。民法对于时效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不得由当事人以自由意志予以排除、延长或缩短、预先抛弃。一旦时效期间满,允许当事人抛弃时效利益。时效利益一旦抛弃,应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期间。
1、稳定法律秩序。如果权利人能但长期不行使权利,会导致当事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事实状态和法律状态不一致,必然影响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和交易安全。法律应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否认旧的关系,确认新的关系,以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和确保交易安全。实行时效制度,因法律期间的经过而是原权利人丧失权利,使长期存在的事实状态合法化,有利于稳定法律秩序。
2、促使权利人行使权利。权利人如不及时行使权利,就可能导致权利的丧失或不受法律保护或者使义务人活动权利,这就促使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3、避免诉讼上举证困难。一种事实状态长期存在必致证据湮灭,证人死亡。实行时效制度,凡时效期满,即认为权利人丧失权利或者不受法律保护,便于及时确定法律关系。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诉讼时效一般规定为多长时间
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从2017年10月1日起为3年。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该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之一百八十八条之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总则》之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
2、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3、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三、一般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民法总则》之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需要注意,特殊规定的效力是高于总则的规定的,具体如下:《产口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爱到损害时起算”。《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处理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要注意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运用法律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之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四、现在民事诉讼失效是几年
1、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如果其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民事诉讼时效届满之后,权利人并不会丧失起诉权,但义务人有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权。
2、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期限。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区别,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之时为事由终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五、民事诉讼期是多长时间失效
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综上所述,在司法实践是发生民事纠纷的时候,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而民事纠纷的诉讼是有时效限制的,如果超出诉讼时效,法院一般不会受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同的案子诉讼时效期间是不一样的。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而是必须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进行诉讼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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